按照《关于印发2015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通知》(鄂人社函〔2015〕206号)精神,我处将对参加笔试入围考生及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资格审查的时间:2015年8月4~6日上午9:00—12:00。

二、资格审查的对象: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的考生是:刘操,总分127.5分;程斌,总分127分;谭崇周,总分125.5分。

三、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: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、与笔试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的照片2张、身份证原件、户口薄原件(集体户口可不带)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、所在单位(若有)同意报考的证明。服务期满的资教生还需有资教学校证明其服务期满的证明。在资格审查工作中,将重点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年龄条件。按照干部管理条例中对年龄的规定,认真核查考生身份证及户口薄。二是学历条件。仔细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,对学历学位证书有疑问的,将请有关部门进行认证。认真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,注意查处作弊行为,特别是替考行为。对在职考生,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,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。

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,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。所缺人数将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,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批准、备案。

四、资格审查地点: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四楼会议室,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广埠屯桂元路5号(华中师大西门外)。

五、资格审查后,我们将在8月7~8日公告资格审查结果,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,参加8月28日由我处组织的面试。具体面试要求另行告知。

联系人:林水洲;

电 话:027-51850780、51850787。

 

 

 

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

2015年7月28日     

  

本文来源:湖北教育装备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