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省教育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》的精神和要求,为组织好我处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工作,确保考试招聘任务顺利完成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  一、基本原则

  面试工作在厅干部人事处监督管理下,由我处为主组织实施。面试工作遵照统一面试要求,严格面视程序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  二、面试前资格审查和确定面试人员

  ㈠确定入围人员进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。

  面试前,根据省人社厅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计划及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,化学;按1:4的比例,确定入围人员为前四名。他们是:莫敏莹,总分66.6分;谭阳泉,总分65.6分;庞博,总分 65.5分,王翼,65.5分。计算机;按1:3的比例,确定入围人员为前三名,他们是:孙君礼,67.7分,廖齐金,67.1分,田明飞,66.9分。

  对确定的入围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7 日。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发布的招考公告逐条审核。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、与笔试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的照片2张、身份证原件、户口薄原件(集体户口可不带)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、所在单位(若有)同意报考的证明,服务期满的资教生还需有资教学校证明其服务期满的证明。在资格审查工作中,将重点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年龄条件。按照干部管理条例中对年龄的规定,认真核查考生身份证及户口薄。二是学历条件。仔细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,对学历学位证书有疑问的,将请有关部门进行认证。认真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,注意查处作弊行为,特别是替考行为。在职考生,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,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。

 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,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。所缺人数将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,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厅干部人事处批准、备案。

  参与招聘工作的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,如发生有弄虚作假或资格复审有问题的,愿承担被追究的责任。

  ㈡面试人选的确定。

  资格审查结束后,我处将对达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:4 , 1:3比例的职位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。

  ㈢面试公告。

  我处将于面试前5天在单位网站(http://www.e21.cn教育装备栏)上发布面试公告。公告内容为:面试人员名单、面试人员笔试成绩、面试时间、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事项。

  面试前,面试人员放弃面试,我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及时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递补,同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告。

  面试公告网站地址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告知考生。

  三、面试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和组织方式

  ㈠面试时间:6 月 8 日。

  ㈡面试地点: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四楼会议室。

  ㈢面试内容: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  ㈣面试方法:面试采取抽签式的方法进行。

  ㈤面试考题:我处制定面试考题,处长是面试考题的第一责任人。面试考题严格保密,严禁发生试题泄密等事故。

  ㈥面试考官:面试考场设7名考官。在7名考官中,我处3人,厅干部人事处选派2人,省人社厅选派2人。面试主考官由我处石必汉处长担任。我处其它二名考官为:吴金洲、梅 农。

  ㈦面试考场的设置与要求:面试考场分别设立考场和候考室。考场设主考官席、考官席、考生席、计时席、计分席、核分席、报分席和监督席。确定我处面试考场工作人员为:监督员朱铁乔,林水洲。计时员熊北平,计分员张巨元,核分员范健,王春红,报分员熊辉。

  四、面试程序

  1、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考场候考,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弃权。主考官向考生宣布面试有关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,进行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序号。

  2、考生按抽签号依次进入考场应试。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,若发现作弊行为,立即取消考试资格。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。

  3、评分计分。考官按照100分制评分标准进行计分,考官评分后,由工作人员收取考官的评分并进行复核和统计,将统计结果交监督员审核。统计和复核时,如发现考官的单项评分与总分有误差,应交评分考官修改并签署姓名备查。

  考生最终得分采取“体操计分法”,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按剩余考官的总分除其人数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。

  4、公布面试成绩。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“隔位报分法”当场公布,及时逐一报出考官评分、最高分、最低分和最后得分。

  5、面试结束后,将面试成绩评分表封存备查。

  五、总成绩折算

 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,按笔试成绩50%、面试成绩50%的比例折算。

  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照拟录用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。因体检、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。

  六、考核、体检和公示

 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适应招考岗位所需要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。考核工作由我处为主组织实施,考核工作坚持全面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并形成考核材料。考核合格者,我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

  按照考聘工作的要求,从考试成绩、体检、考核都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我处网站上公示。公示的内容包括:拟录用人员姓名、性别、毕业院校、职位、各科成绩、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。公示期为5天,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。对署名举报的内容要认真核查,经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不予聘用。

  七、办理聘用手续

 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,我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厅干部人事处,上报时提交考试聘用报告、拟聘用人员花名册、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、考核材料、体检表。审核审批后,对通过的新进人员、根据省人社厅的意见,签订聘用合同,实行岗位管理,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。

  八、组织领导

  成立装备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处长石必汉同志担任,副处长和有关人员为成员。按照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考试聘用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,组长作为面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亲自抓好对面试制题、考官安排、现场面试等关键环节,进行精心组织和安排,严格程序,严肃纪律。

  湖北省教育技术装装备处

  2011年5月22日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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