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


 为做好2015年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,根据《2015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》(鄂人社函〔2015〕206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面试原则

(一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;

(二)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,现场面试,侧重专业知识及其综合能力;

(三)坚持为用而考,因岗择人,严格掌握选人、用人标准。

二、面试的内容及方法

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。

(一)面试试题结构。面试试题共3道。其中,公共试题1道,主要考查考生个人综合素质,了解考生综合分析问题、语言组织协调以及口头表达等通用能力。分数占比为30 %。专业试题2道,主要考查考生掌握考试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,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分数占比为70 %。

(二)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当场打分。

(三)面试时间共12分钟,每道题答题时间为4分钟。

三、面试组织

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。

(一)面试考官的组成。面试小组考官人数为7人。按规定从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选组成。

(二)监督员、记分员的组成。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,1名报分员,1名记分员,1名记时员,1名核分员。监督员由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在纪检监察人员中选派;记分员、核分员由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抽选组织纪律性强、处事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。

(三)确定面试考生。面试考生确定后,由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至少在面试前10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。资格条件复审时,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,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、毕业证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。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,取消面试资格,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面试公告发布后,面试考生弃权,不再递补。

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,由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,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。

四、面试抽签

面试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提前40分钟入闱签到,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,取消考生面试资格。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。

五、面试程序

(一)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,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,当场拆封;

(二)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;

(三)主考官宣读试题后,记时员开始记时;

(四)面试时间为12分钟,考生在12分钟内完成答题。

(五)考生答题结束后,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;

(六)各考官评分结束后,按照体操计分法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(保留小数点后2位),采取隔位报分法由主考官当场公布,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。

六、面试时间、地点

请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,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9:00—12:00进行面试。上午8:20入闱签到。

面试地点: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四楼会议室。

地    址:武汉市洪山区广埠屯桂元路5号(华中师大西门外)。

七、违纪违规处理

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,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(人社部第4号令)执行。

八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

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网站(http://www.e21.cn教育装备网)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,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。

政策咨询:027-51850780(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办公室);联系人:林水洲。监督举报电话:027-51850775(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纪检监察),联系人:朱铁乔。

 


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

2015年8月7日

 

本文来源:湖北教育装备网